喻中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。曾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,著有《法理四篇》《法律地理学》《法家三期论》《论中国法的精神》《法学方法论》等。
本书试图呈现的地方法、城市法、民间法、习惯法,实为法的四种形态。本书以“多元”一词为外壳,为“多元”重新填上实体内容,也许可以为由来已久的法律多元理论的更新,提供新的可能性。具体内容如下:第一章 地方法,包括地方立法的人类学考察,地方立法的政治学分析,地方立法中的科技立法,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。第二章 城市法,论述了城市法的体系,城市立法的概念,城市立法的原则,城市立法的价值选择。第三章 民间法,论述了制定法变迁过程中的民间法因素,作为民间法的市场自发规则,作为民间解调的人民调解及其智能化转型。第四章 习惯法,论述了习惯何以成法,习惯法的诞生,判决过程中的习惯法因素,中西文化结构及其习惯法属性。最后,附录了“述百年康巴之学 追万年康巴之风”一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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